四川省成都市石室天府中学住校生寝室常规管理制度
一、住校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制度
讲文明、懂礼貌、说话和气、举止文雅、礼貌待人,自觉抵制不文明言语和行为,树立高尚道德素养,寝室同学之间互相尊重、互相关心、互相帮助、互相鼓励、共同进步。
自觉遵守管理制度,准时出操、上课、午休、熄灯、晚寝、集会活动,按时起床、早操、就餐。在校期间,不私自出校门,若有特殊情况外出,要履行请假手续。周日(或假期最后一天)下午5:00-6:30按时返校。
不公窜公寓和寝室,不进入异性学生公寓楼。
午休和晚寝时间,只在本人床上就寝,不留宿非本寝室人员。未经生活管理老师批准,不提前离开寝室(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);午休和晚寝时间不讲话,不使用手电、应急灯、听歌、接听电话、拨打电话和收发短信等影响睡眠的行为,更不得影响他人休息。
爱护他人物品,尊重他人人格,同学间不搞恶作剧;同学之间发生矛盾多作自我批评,有问题应直接向生活管理老师反映。
做好防火工作,发现火情、设施安全隐患和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。不私拉乱接电线和私自更换灯泡;不使用电源插线板、所有电器和管制刀具;不翻墙跃窗跨栏,不做高空危险动作。
任何人员不得将易燃易爆、剧毒、腐蚀剂、易碎品等危险品带入公寓,发现公寓内有非法品、违禁品应立即报告,生活指导教师或学校值班人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。
不吸烟、酗酒和赌博;不滋事打架,不以大欺小;不做损人的事;不在公共场所打闹、起哄和喧哗;不在公寓楼内进行体育活动。
不传阅不健康书刊、图片;不宣讲不健康故事;不听、不唱不健康歌曲;不看不健康影像;不公开他(她)人隐私。
爱护公物和他(她)人物品。妥善保管好个人钱物,不翻动别人的物品。不在墙面、地面、门面、柜面、窗户、桌、床、椅和私人物品处乱刻、乱画、乱涂、乱张贴和踢踏鞋印。
被褥统一叠放整齐,保持个人物品及公用物品洁净、指定地点摆放整齐,用后放回原处。
衣着整洁,不赤臂,讲究个人形象。
自觉做好清洁与保洁工作,保持环境清洁,不随地吐痰,不乱丢、乱倒、乱扔废物(水);每天开窗通风换气。
厉行节约,不浪费水电,人离寝室关灯,洗漱后及时关水。文明用餐,不剩不倒饭菜。
全室成员服从寝室长的值日安排,积极努力,争创“文明寝室”。听从生活管理老师的指导,积极配合搞好学生公寓的管理,以保证生活、纪律秩序良好。
住校生实行试住制,试住期为一个月,试住期间若多次违反住校生管理规定,不适合住校的,取消其住校资格。
不得夜不归宿、不假不归;不得顶撞、辱骂生活指导教师。
二、公寓管理条例
违反住校生纪律者,轻则批评教育,重者处分,有以下行为之一者(第一次取消住校资格一个月,第二次取消本学期住校资格,情节严重者长期取消住校资格)。
在寝室内抽烟、喝酒、打牌等参与与中学生不符合的活动;
带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入寝室,在寝室内以各种形式参与赌博等违法行为;
参与打架,唆使、挑拨、请人打架;
盗窃他人财物;
违反用电安全,熄灯后擅自打开电源开关,有违规用电、烧纸屑、生柴火、烧煤油、酒精等行为;
爬墙翻窗进出寝室;
晚上擅自离校,夜不归宿;
男女同学交往过密,乱串男女寝室;
就寝后还在打电话、玩手机且不听劝阻,态度恶劣;
辱骂、威胁、不尊重寝室管理人员,态度恶劣;
三次以上(含三次)不按时起床、不按时就寝、不按时离开寝室;
内务卫生未做或达不到标准,由生活老师召回重做,学期内累计三次达不到标准的寝室;
为了安全,任何时间学生不得反锁寝室门、厕所门,被警告三次不听(若寝室里查不出责任人,则记为寝室每个成员违纪一次)。
三、住校生生活流程
- 出寝和就餐
起床:6:40-7:15;早餐:7:05-7:25;早自习:7:30。
(1)早晨起床铃响后,立即起床,按要求整理内务,寝室值日开始工作,各寝室安排干部值日,轮流值班,搞好“门前三包”、楼梯等区域的清洁卫生。
(2)洗漱在宿舍楼卫生间进行,注意维护公共卫生,要节约用水。
(3)洗漱用品必须按规定在房间内摆放整齐,毛巾对折放在规定地点,牙刷放入口盅内,头朝上,保持房间内整洁、统一。
(4)床铺、衣物等整理好,要求蚊帐吊挂统一,将门前常用蚊帐钩挂成同一高度,被子叠成军被,放于梯子一头,枕头枕头于另一端摆放整齐,床单要平整,鞋子放在床下鞋柜里。室内个人衣物鞋帽等用品一律放在箱柜内,不得随意摆放。
(5)起床快速洗漱,上下楼时不要奔跑,小心地滑,注意安全。
(6)就餐时,要遵守食堂秩序,听从生活老师和值班老师的安排。
- 上课、课外活动
(1)学生应积极参加课外活动,不得擅自离队回寝室。
(2)若有特殊情况回寝室,需有班主任签字同意的请假条。
- 午休和晚寝
(1)按时就寝,听到午休和晚寝音乐后住校生应立即熄灯休息。
(2)午休时间全体学生一律卧床午休,不得做有碍他人休息的事,不得留宿本寝室以外的人员。
- 晚熄灯
(1)晚上回到寝室,学生应抓紧时间洗漱并做好就寝准备。就寝前由生活老师点名,并将未回宿舍的学生名单及时报告给宿舍主管老师、行政值班人员并通知班主任和家长,点名后学生一律不准离开寝室。
(2)初中住校生22:10熄灯,高一、高二住校生22:40熄灯,高三住校生23:05熄灯,熄灯后立即就寝。
(3)初中住校生21:40-22:10为家长联系时间,高中住校生22:10-22:40为家长联系时间,熄灯后一律不能打电话,返校后手机统一交给班主任保管,不得带手机回寝室。
(4)注意就寝的人生和财产安全,遇到情况及时向生活老师反映。
四、住校生请销假制度
住校生在校期间有特别重要事情必须外出或不能按时返校、不能按时回寝室、不能按时用餐、不能按时作息、不能按时离校、提前离校等情况,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。
学生因事请假外出,由个人书面申请,家长(监护人)签名(或电话联系),经生活管理老师同意,班主任审核,由学生发展中心审批后持准条离校。
学生因病外出就医,首先提供校医或医院书面证明,经生活管理老师同意,班主任审核,学生发展中心备案,与家长联系护送到医院。
学生不能按时返校,由家长(监护人)与生活管理老师和班主任联系通过请假APP请假。
不能按时用餐、不能按时回寝室、不能按时离校或提前离校,由责任人报告宿管部,并及时通知生活管理老师、家长(监护人)和班主任老师。
住校学生按时返校,学生家长(监护人)未提前与生活管理老师联系不可提前返校。
擅自离校(非正常手段)或无故(非请假)不按时到位或提前返校的学生,学校要追究其学生的责任,酌情给予纪律处分或吊销住校资格,外出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。
住校生申请流程:提前领取住校申请书→学生及家长签字→提交申请书→交学生发展中心备案。
住校生请假流程:家长电话或短信告知班主任和生活老师并在请假APP上请假→班主任和生活老师在乐陪APP上确认→返校学生在班主任和生活老师处销假。
五、学生内务整理标准
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素质、生活习惯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内容。寝室内务标准是寝室日常内务管理的依据。
- 床铺要求平整、规范、无多余杂物
(1)被褥放在中间扶梯一方,枕头放在对侧,床单铺平,床上不能放任何其他物品。
(2)任何衣物放在衣柜内,不能挂在室内或摆在书桌上。
(3)鞋子统一放在床下鞋柜里,不能摆放在室内其他地方。
- 写字台、书桌要求格调一致、无灰尘
(1)书架上的书,按照高低顺序摆放整齐;
(2)文具用品有序放在各层,书桌、书架无灰尘;
面盆和桶统一摆放统一放在洗脸池下方。
垃圾篓套上塑料袋,放在阳台晾衣架握手下方拐角处,平时投放的垃圾,要及时清除,保持室内干燥、清洁。
卫生间内保持清洁,牙刷、杯子、毛巾等洗漱用品统一摆放。卫生间由值日生负责清扫,便具、面盆无污渍、无异味;地面、墙面无污渍。
个人内务由本人按规范整理,室内公共卫生(含卫生间及清除袋内垃圾)由值日生负责。
(1)个人物品按规定摆放整齐。书放在书架上,其它衣物一律入柜锁好,贵重物品交生活老师管理,床上用品按规范整理。
(2)所洗衣物按指定位置晾晒整齐。
(3)洗漱用品在规定位置摆放整齐。
六、住校生操行评定细则
为了贯彻《中学生德育大纲》,更好地实施《中学生守则》和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根据国家《关于学生思想品德评定的意见》的精神,促进学生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养成,确保良好的生活秩序,特制定本条例。
(一)考核办法
学生操行评定量化考核,每月、每期、每生基础考核分75分,视其不同表现加减分,加分不得超过100分;减分不得低于0分。期末总评分在90分以上者可评定为优秀;80-89分可评定为良好;70-80分可评定为合格;70分以下者取消住校资格。
住校生操行由生活老师负责考核,每天记录、每周小结。月末、期末将考核结果报班主任,学生操行学期评为优秀或不及格者,须报教育处审定。
(二)文明寝室考核内容
公寓管理条例1-10条,违反任何一条,扣宿舍0.9分。
卫生不达标,一项扣0.3,累计每个寝室每天最多扣0.9分。
不按时就寝,就寝时讲话,提醒一次扣0.3,多次累计每个寝室每天最多扣0.9分。
迟到,每人每次扣0.3,每天每个寝室累计最多扣0.9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