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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室天府中学升降国旗制度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》中关于"全日制学校,除寒暑假和星期日外,应当每日升挂国旗,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"的规定,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,增强教职工及学生的爱国观念,通过升降国旗仪式让全校师生受到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。现根据《国旗法》有关规定,特制定国旗升降制度。

一、升旗仪式在每周星期一上午课间操时举行(寒暑假除外,遇有恶劣天气、星期一放假等可不举行,但如遇特殊情况,可在室内举行)。学校大型活动也将举行升旗仪式。

二、举行升降国旗仪式时全校师生必须参加,整齐列队,面向国旗,肃立致敬。学生统一穿校服,升旗手统一着装。

三、升旗仪式程序是:

  1. 出旗。旗手持旗,护旗手在旗手两侧,在乐曲《歌唱祖国》声中齐步走向旗杆,在场的全校师生按规定地点集合立正,并行注目礼。

  2. 升旗。师生肃立,面朝国旗,升旗手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将国旗冉冉升起,少先队员行队礼,其余师生行注目礼。升旗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,升旗仪式过程中不得随意走动,不交头接耳,确保仪式的严肃性(只要国歌声响起,所有人员必须肃立、如正在进行活动或比赛应立即暂停直至国歌声结束)。

  3. 唱国歌。所有师生声音洪亮有激情,形成庄严气氛。

  4. 国旗下讲话。升旗后由校长、行政领导和其他教师以及优秀学生轮流讲话。讲话内容应有教育意义,令人奋进,催人向上,有很强的严肃性和教育性。

四、周二至周五升旗,旗手、护旗手由值周班级推选代表轮流担任,旗手、护旗手经过严格训练后方可执行升旗任务。

五、周二至周五升旗时,凡在校内的师生员工都应自觉肃立,待国旗升降完毕时,方可自由行动。

六、每日傍晚,由值周班级的旗手和护旗手按《国旗法》第十六条规定降旗;降时不得使国旗落地。

七、负责值勤的班级每天早上选派八名学生到东校门、南校门值勤,学生必须着校服,仪表端庄,见老师进校要齐声问好。

八、负责值勤的班级如实填写升旗仪式登记表,建立升旗仪式档案。

九、对国旗必须爱护,不升挂破损、污损、褪色或不合格的国旗;如有以上情况,应立即更换国旗。

十、升旗时,停止手里一切工作,面向国旗敬礼。